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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 [新聞]少年獵大野豬? 飼主踢爆:那是家畜不是野生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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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#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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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新聞]少年獵大野豬? 飼主踢爆:那是家畜不是野生的

    美國阿拉巴馬州11歲的男童傑米森‧史東上個月用手槍射死的一隻身長2.7公尺、體重達453公斤的大野豬,少年獵殺野豬的故事轟動全美,不過現在有人爆料,這隻「豬霸」其實不是野豬,而是被養大的家畜,而且牠還有名字。

    用手槍對抗怪獸般的大野豬,而且主角是一名年僅11歲的小男孩,小獵人制服怪獸的故事,在照片的佐證下,成為美國人茶餘飯後的最佳話題,男童史東紅到上電視接受CNN專訪,當時史東說,「看到大野豬時我心裡想,天啊,牠看起來像隻大河馬,真是大啊!我想要射殺牠,這樣牠就不會追著我跑。」

    不過現在有人爆料,這隻豬霸根本不是野豬,而是家畜,甚至還有名字「佛萊德」。這隻豬的前飼主布里西特上周五(1日)指出,他是在2004年買下只有六周大的「佛萊德」,把牠送給妻子當生日禮物,這隻豬在他們的農場養大,一直到上個月才賣給另一家農場,出售時間是在少年獵殺野豬的前四天。

    男童的父親麥克‧史東先生則是表示,他印象中,「佛萊德」確實是隻野豬,兒子是在一塊面積60公頃的田地中,追逐這頭豬霸長達3小時後才把牠射死。他說,該州野生動物保育官員告訴他,打獵場買進農場飼養的豪豬並不罕見,而這類豪豬野放後就被視為野生的。

    史東先生說,他和兒子周五上午與布里西特見面,以了解更多這隻豪豬的資料,而布里西特告訴他們,他原本養了15隻豪豬,後來決定全部賣去屠宰,只有那隻沒人要買,因為太大難以宰殺,也不好養。史東引述布里西特的說法,說那隻豪豬因為體型太大,常常嚇到參觀的訪客,所以決定賣掉,「他很好心,告訴我兒子那隻豬太大了,需要殺掉。他還握了傑米森的手,說他殺的不是寵物。」

    「佛萊德」被放養在空曠的農地,死前到底算是家畜還是野豬?恐怕很難認定,不過漁獵局認定,獵殺這隻豪豬並不違法。

    布里西特夫婦向媒體表示,他們不知道這隻豪豬被當作獵物,直到州漁獵局的官員與他們聯繫,才得知此事。他們對有人質疑豬的照片被動過手腳感到生氣,布里西特先生說,「那真的是巨無霸的豬」,外界不該質疑牠SIZE的大小。他還安慰男童,「佛萊德」常會嚇到人,的確也該殺了。

   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...4/17/fb6a.html

  2. #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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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歲少年 勇殺大野豬

    被踢爆的照片好像沒貼,貼一下:
    從頭至尾為了避免這小孩遭遇傷害,尚且有2個獵人隨時瞄準野豬
    這哪是什麼 "遭遇野豬怪" , 而是不對等的屠殺遊戲, 有何榮譽可言?

    ------

    11歲的美國小男孩賈米森·斯通品嘗到了一夜成名的滋味,為此,他應該感謝一頭大野豬。美聯社26日報道,賈米森本月3日獵殺了一頭身長超過2.74米、體重近1000磅(約合450公斤)的巨型野豬。



    美國一名11歲男孩近日用手槍打死一隻巨型野豬。(來源:中國新聞網)


    少年獵豬

    賈米森家住亞拉巴馬州與密西西比州交界處的皮肯斯村。他今年剛以優等生成績從一所私立小學畢業。

    賈米森的父親邁克·斯通是一名獵人,他自幼隨父打獵,5歲時便射殺第一頭鹿。本月3日,賈米森隨父親以及另外兩名嚮導在亞拉巴馬州東部一處佔地大約1000公頃的狩獵區打獵。

    發現巨型野豬後,賈米森用一把.50口徑的左輪手槍朝它連續射擊,但野豬沒有立即倒下。賈米森從後追趕,約3小時後,他終於逮到一個機會朝野豬近距離射擊。這一次,野豬應聲倒下。

    在這次漫長的獵殺行動中,賈米森說,他感到既興奮又緊張。野豬是一種富於攻擊性的動物。為了保障賈米森的安全,父親邁克和兩名嚮導一直手持強動力步槍瞄準野豬,以防它對賈米森發動襲擊。

    野豬傳奇

    賈米森在狩獵區林中打死這頭巨型野豬後,人們不得不砍掉鄰近樹木、調來一輛鏟土機,才把野豬屍體運出森林。

    在克萊縣農民交易所,工作人員傑夫·金德說,他們使用一台剛剛校準的秤稱得,這頭野豬重達近1000磅。但賈米森的父親堅持認為,天平上顯示的刻度已超過1050磅(約合477公斤)。“它可能有1060磅(約合481公斤)重,我們只是不想把話說過頭,”他說。

    這頭野豬從鼻子到尾巴長2.74米,獠牙長約13釐米。動物標本剝制專家傑裏·坎寧安進行測量後發現,野豬的頭部周長為54英寸(約合134釐米)、肩圍74英寸(約合188釐米)、眼睛到鼻尖距離為11英寸(約合28釐米)。“它真夠大的,是我見過的最大的野豬,”坎寧安說。

    野豬頭部已經製成標本。邁克將剩下的部分製成香腸,“大概能有500磅(約合227公斤)到700磅(約合318公斤)”。

    在這頭野豬現身前,美國曾經出現過一頭傳奇野豬——“豬斯拉”。2004年在佐治亞州遭獵殺的“豬斯拉”一度據傳重達1000磅(約454公斤)、長達3.6米。但《國家地理雜誌》專家經過考察認為,“豬斯拉”只有800磅重、2.4米長。

    一夜成名

    獵豬少年賈米森現在正在享受那頭大野豬給他帶來的名氣。“我對這件事感覺良好,我幹得很漂亮。我可能再不會殺死那麼大的動物了,”他說。

    賈米森已經受到邀請,在一部名為“豬斯拉傳奇”的恐怖電影中扮演一個角色。這部電影的製片方正在招募演員,創作人員宣稱要以此開創佐治亞州的電影事業。

    但現在,人們對賈米森的關注已遠遠超過“豬斯拉”。他的經歷足可以被拍成“豬斯拉傳奇”的後續片——“遭遇野豬怪”,這可能會比前者更為精彩。

    不過,已經小有名氣的賈米森也曾說過,相比于殺野豬他更喜歡殺野雞。“殺野雞沒那麼危險,”他說。(吳思佳)

    http://big5.xinhuanet.com/gate/big5/...nt_6159555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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